想要换新车的婺城人
好消息来了
汽车消费券怎么领?
现在购车有哪些优惠?
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
活动期间购车的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辆车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以车架号首次开票时间为准。
消费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纯电新能源汽车:
购买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车辆补贴提高至4000元
购买价格20万元(含)至30万元的车辆补贴提高至6000元
购买价格30万元(含)至40万元的车辆补贴提高至8000元
购买价格40万元(含)以上的车辆补贴提高至12000元
(二)除纯电新能源汽车外其他车型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①一次性补贴20000元
报废:登记本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购买:在浙江省内购置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
②一次性补贴15000元
报废:登记本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购买:在浙江省内购置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
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补贴范围。
报废乘用车和新乘用车条件应符合2024年《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有关要求。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燃油乘用车最高补贴 13000元
新能源乘用车最高补贴 15000元
补贴范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或报废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申请人名下旧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转让或报废、新车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登记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以印发文件为准。
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
申请人相关旧机动车和新车条件按照2024年《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执行。
即日起至3月31日,在金华购买蔚来,除换电车型专项补贴外,更可享多重限时春日购车好礼。
来源丨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编辑丨王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