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新泰市法院携手并进,推进“仲裁+法院”裁审衔接模式,积极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仲裁+法院”打通信息间壁垒。仲裁院与法院紧密协作,强化沟通交流与资源共享,通过“裁审齐鲁通”平台实现与法院案件信息共享、裁审一致率分析等,建立线上实时沟通交流机制,及时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分歧和争议。通过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双方定期交流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情况和趋势,共同探讨有效的解决办法,今年以来,已通过信息共享成功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9起,从根源上减少了争议的发生。
“仲裁+法院”强化要素式办案。要素式办案是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率的重要举措,“仲裁 +法院”裁审衔接模式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办案方式。在仲裁阶段,仲裁员按照要素模板进行案件审理,引导当事人围绕关键要素进行举证、质证,清晰呈现案件事实。进入法院审理环节后,法官依据仲裁阶段固定的要素事实,快速聚焦争议焦点,开展针对性审理。这种标准化、流程化的办案方式,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使裁决结果更具可预测性,能够高效化解纠纷,大幅减轻了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的诉累。今年以来,已通过要素式处理裁审衔接案件36起。
“仲裁+法院”推动规范化统一。仲裁院与法院定期组织案件研讨会,针对重大、疑难复杂以及新类型等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案件进行研讨交流。通过开展类案分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在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裁审自由裁量尺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双方已共同研讨交流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23起,进一步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大众新闻记者 刘涛 通讯员 刘洁 )
(大众日报及大众新闻客户端欢迎各界投稿,提供线索,包括文字、照片、短视频,文字投稿务必配上照片、短视频。泰安新闻素材请投大众日报泰安记者站电子邮箱dzrbta@126.com,热线电话:05388011909。来稿请务必注明作者、手机,以便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