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国有资源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油气、放射性等矿种的矿产地储备工作。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坚持源头保护与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采取优化矿山开采方式、开采设计、工艺流程以及预防控制等措施,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避免、减少对森林、草原、耕地、湿地、河湖、海洋等生态系统的破坏。
以下为原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部
2025年3月17日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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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自然资源部网站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国有资源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油气、放射性等矿种的矿产地储备工作。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坚持源头保护与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采取优化矿山开采方式、开采设计、工艺流程以及预防控制等措施,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避免、减少对森林、草原、耕地、湿地、河湖、海洋等生态系统的破坏。
以下为原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部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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