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在洛龙区恢复、启用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示时间为七日(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3日),2025年3月24日起开始抓拍。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①通衢路与兴洛东街交叉口东向西方向,抓拍: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②牡丹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北向南方向,抓拍:不按规定停车。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扩散周知
来源:洛阳交警七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