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深夜,古塔交警大队的民警们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当巡逻车行驶至士英街与解放路交叉口北50米处时,突然发现一辆汽车歪歪斜斜地撞在路边绿化带的树上,现场一片狼藉,车头严重变形,安全气囊弹出,车内一片凌乱。
交警们迅速下车查看,在车旁发现了神情恍惚的孙某,他浑身酒气,脚步踉跄,身上散发着浓烈的酒气,明显处于醉酒状态。
由于孙某状态不佳,为确保酒精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民警决定将其带回大队审讯室进行进一步处理。在审讯室内,按照规范流程,民警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孙某进行吹酒测验。随着仪器数值的不断跳动,最终定格在227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证实了交警最初的判断。后送血经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79.6mg/100ml,属严重醉驾。
经过初步调查得知,由于侥幸心理孙某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但酒精导致其意识模糊,动作也变得迟缓,最终操作失误,撞在了路边的树上,导致了这起单方交通事故。若当时路段行人、车辆多,后果不堪设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孙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承担事故损失赔偿。
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不开车是铁律,不要心存侥幸。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别让一时的放纵,酿成一生的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