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公布“校园餐”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范围、举报途径
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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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充分发挥举报奖励在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共治作用,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校园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现就“校园餐”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对于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给予奖励。
(1)“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2)“校园餐”经营主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3)“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食品的;
(4)“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5)“校园餐”经营主体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6)“校园餐”经营主体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
(7)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
二、举报途径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也可以直接联系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线索。
信函举报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和平东路58号,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实施等由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办理。
欢迎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问题线索,共同守护“校园餐”安全。
编辑:大肥喵
来源:船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