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擦亮“泉益邻”法律援助品牌(主题)
让群众有需要时想得到找得到用得好(副题)
法治日报记者 姜东良 李娜 通讯员 邢晓林
“没想到在家门口就找到了法律援助,你们办理的是案子,改变的是我的人生。”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法律援助律师曹莹莹收到受援人胡女士送来的感谢信和锦旗。
2024年5月,胡女士因拿不到孩子抚养费,来到小区旁边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曹莹莹热情接待了她。开庭前,因为家人突发车祸,胡女士二审未能出庭,曹莹莹全权代理,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最终胜诉。
胡女士的故事是“泉益邻”法律援助品牌为民办实事的缩影。2024年,“泉益邻”法律援助品牌共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万余件,免除代理费1.3亿余元,受益家庭逾两万户。
“泉益‘有’邻”、泉益‘惠’邻、泉益‘优’邻、泉益‘暖’邻,‘泉益邻’法律援助品牌旨在以品牌建设为引擎,深耕细作法律援助为民举措,打造群众身边‘无事不扰、有求必援’的法律援助好邻居、好帮手,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赋能添彩。”济南市司法局局长李强近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建立四级法律援助服务阵地
如何让群众在不同行业领域都能申请到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济南建立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法律援助服务阵地4300多个,在自贸区、南部山区等功能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辐射到经营主体和山区乡村。在律师事务所、高校、驻济部队和各仲裁机构、农民工服务中心等设立工作站(点)321个,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站50个,让群众需要时随处找得到。
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个人诚信承诺说明制,对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有困难的群众,个人与法律援助机构签订诚信承诺即可办理。设立“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绿色通道”,优先为快递、外卖、网约车等从业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在省军区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成立拘留所法律援助调解委员会,设立拘留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参与建筑领域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清欠工作,完善协作机制,安排法援律师对涉农民工重大案件会商研判。
济南市法律援助便民直通车常态化运行,停靠点增至30个,采取“四进+定制”(即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广场和按群众需求个性化定制路线)工作模式,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2024年,出车170余次,为群众提供无偿法律咨询、现场化解纠纷、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2000余人次。
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尝到甜头
济南市司法局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全域受理”,申请人可以跨区域异地申请,2024年,全市依法申请办理跨区域案件50余件。
为了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济南市司法局加强部门间联动协作,凝聚法治为民的力量。市司法局联合市妇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打造“小荷法援”品牌,在全市妇联组织成立13个“小荷法援”工作站,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2024年,办理妇女儿童案件2496件。与市残联举办“残疾人法律援助周”活动,并捐赠1.5万元助残器具。与新华书店济南分公司共建“书香法援”品牌,在全市新华书店网点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济南市司法局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激发内生动力。在律师行业以新亮律师事务所为依托发起反家暴联盟,参与律师30名,办理案件120件,解答咨询600余人次。与人民调解职能有机融合,成立“温暖法援”调解委员会,把调解作为法援工作前置环节,援助案件受理前先行调解。与12348公共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建立联系协办机制,咨询法律问题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转办受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目前已转办54起。与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加强协作,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开通“绿色通道”予以受理。
全程监管借力信息化提质效
为了把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办成优质案、精品案,济南市司法局做优全程监管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济南市推出便民电子地图,标注全市200个法律援助服务场所,群众通过关注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选择法律援助电子地图服务,通过“一键拨号、一键导航”,查找就近的法律援助机构,可体验电话法律咨询、智慧出行导航等线上线下一体化便捷服务。通过社会政务网络把法律援助功能嵌入全市530台政务服务终端,覆盖到便民服务大厅、街道社区、工业园区、商圈、银行、商务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
以规范保质效,济南市司法局还制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指引》,加强案件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评估管理,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服务精准性;出台《济南市法律援助大厅岗位服务指南》,规范12个工作岗位职能,在全市推行统一的服务规范,让每个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都能得到保障。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