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政府
日前发布了禁火令
禁火期为3月15日至12月31日
一起来看
为规范农事用火、野外用火,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森林草原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为禁火期。
二、禁火区域
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森林、草原及距林木边缘水平距离150米范围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要求
在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烧荒,焚烧枯枝落叶、草原植被;
(二)严禁农林牧毗邻区、农田防护林、生态经济林林内及林缘焚烧秸秆、地埂、垃圾、果园草、修剪废弃物等;
(三)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取暖等;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五)严禁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
(六)严禁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等;
(七)林区车辆驾乘人员严禁向车外丢弃烟头和火种;
(八)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律从重给予相关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统一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乌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警电话:0992-8510566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苏分局报警电话:0992-8505228、0992-8513031
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乌苏分局报警电话:0992-8512701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报警电话:0992-8515242
▌来源:乌苏零距离,乌鲁木齐本地宝综合整理
▌编辑:卫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