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去菜市场的市民可能都见过一种“美颜神器”——生鲜灯。在红色灯光照射下,肉类色泽显得好看,水果也显得娇艳欲滴,让人购买欲直线上升,可一离开灯光区,这些商品就“颜值”骤降。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连日来,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据悉,“生鲜灯”作为一种特殊的照明设备,通过特定颜色的光源改变食品的视觉效果。部分经营者过度利用此类灯光美化商品外观,致使消费者在自然光下发现所购产品的实际颜色、新鲜度与购买时的视觉感受差异较大,进而引发消费纠纷。自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鲜灯”发出“禁用令”,水果、蔬菜、水产、肉等各类生鲜产品都必须去“美颜”、亮“真容”。
本次行动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经营户等相关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对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现场使用光源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整治,通过查看各商铺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以及经营者所购买的灯具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等,全面排查违规使用“生鲜灯”行为。
现场检查发现,大部分经营户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灯具的更换,但仍有部分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变相”“擦边”使用“生鲜灯”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户下架“擦边生鲜灯”,禁止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的设施。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向经营户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调使用规范照明灯具的重要性,引导经营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通过宣传,经营户们对“生鲜灯”规范使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表示将积极配合工作,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
截至目前,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47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接下来,该局将持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户的执法检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效,让生鲜食用农产品回归“素颜”,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易欢
责 编:徐瑞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