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充分发挥全社会对公务用车行为
监督作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关事业单位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车轮上的歪风,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畅通群众监督途径,面向全市公开发布受理电话和邮箱。
一、监督事项
1、违规配备或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
2、违规配备驾驶员或配备专车;
3、违规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4、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5、租用超标准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6、其他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行为。
二、监督方式
以投诉举报方式进行监督,提倡实名制,反映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向所在地的公车主管受理单位如实反映情况,需要提供车牌号、照片或视频、时间等相关信息材料,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邮箱受理时间为24小时。
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监制:李杰
主编:王斌、杨梦莹
本期编辑:葛世宏
来源:邯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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