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一培训机构被责令停止举办!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2025年1月21日,沅江市教育局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对沅江****艺术俱乐部培训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机构无办学许可证现场有学生4人正在进行书画培训,共收取费用800元。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笔录》,并对培训材料进行了证据保全。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规培训。1月24日8时30分,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周**进行询问,做了《询问笔录》;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审批,立案文号为沅教罚立字〔2025〕第1号,由陈**(执法证号180805040**)、肖**(执法证号180805040**)两位同志负责。并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月24日沅江****艺术俱乐部培训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沅江市教育局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对该机构处以“责令停止举办;警告、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退还所收费用。2025年3月6日处罚完毕,并已上传至“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沅江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