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3月13日电 中交地产(000736)发布公告,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向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1.49亿元。此次财务资助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不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财务资助情况包括:公司与合作方向武汉嘉秀提供不超过98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4%;向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42万元的财务资助,不计息;向佛山香颂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16万元的财务资助,也不计息。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向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876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4.32%;向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6860万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8%。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1.98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507%。其中,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7.46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32%。公司表示,此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且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前三季度,中交地产实现收入116.53亿元,归母净利润-15.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