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财经自媒体博主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寇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0年3个月有期徒刑。
2.寇某是微信公众号“消费金融频道”“支付百科”的创始人兼管理员,通过发布不实文章敲诈勒索金融公司。
3.2022年1月,寇某发布一篇指向某外地公司的不实文章,该公司被迫支付20万元删稿费。
4.然而,一年后寇某再次敲诈勒索该公司,以30万元信息服务费的名义要求删除文章,公司被迫支付。
5.由于微信公众号“消费金融频道”被关闭,寇某主动退回30万元服务费,但仍被依法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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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起财经自媒体博主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寇某因犯敲诈勒索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寇某是微信公众号“消费金融频道”“支付百科”的创始人兼管理员,这两个公众号在金融财经行业内颇具影响力,主要发表经济、金融相关文章,并通过与金融公司合作来赚取稿费、广告费等收入。
2022年1月,寇某通过“消费金融频道”发布了一篇题为《刚刚!传借条逾期用户砍伤某公司员工,被警方带走》的文章。文章将发生在某外地公司的砍人事件,张冠李戴到上海一家公司,并在事件尚未清晰的情况下,暗示这家公司逼迫借款人还款才导致对方持刀伤人。
短短数小时,该篇文章就被各大平台及媒体疯狂转载。这家公司无法坐视商誉被损,于是迅速联系寇某要求删除不实文章。寇某趁机胁迫其签订所谓的“合作协议”,并以“信息服务费”的名义索取20万元。为避免舆情进一步扩散,尽快消除负面影响,该公司不得不支付这笔“公关费”,寇某随即删除了这篇稿件。
“文章导致公司名誉受损,股价因此下跌。起初,我们考虑向微信官方投诉,但官方处理时间较长,文章一刻不删,公司就会持续受影响,无奈只好花钱消灾。”公司负责人说道。
一年后,寇某又找到这家公司洽谈续约事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于是,他决定故技重施,逼迫对方就范。2023年6月,寇某通过“消费金融频道”再次发布文章,在不清楚这家公司高管实际分红的情况下,强行加入主观臆断内容,点名指责高管分红“赚得盆满钵满”,煽动大众对这家公司高管的仇视情绪。这一次,寇某以删帖为由胁迫其分公司支付30万元的“信息服务费”。
2023年8月,微信公众号“消费金融频道”因以处置负面信息为由向企业索要财物,严重破坏营商网络环境,被相关部门依法关闭。寇某察觉事情不妙,主动退回30万元服务费,但他的行为已然触犯法律。这家公司在搜集诸多文章截图、媒体转载等证据材料后报案,后寇某被依法抓捕归案。
经查,2022年至案发,除了上述公司,寇某也以相同手法敲诈勒索另一家金融公司,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涉及被害企业负面信息等方式,威胁、要挟企业以信息服务费等名义支付钱款,敲诈勒索数额累计达70万元。
到案后,寇某及辩护人辩称,他向企业索取钱款属于商业行为,企业并未因胁迫产生恐惧心理,且寇某并非主动联系企业,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本案中,寇某通过自媒体平台发布被害企业的不实、负面信息,虽未主动联系企业,但企业出于对商誉受损的害怕担忧,联系寇某删稿或改稿,从而被迫签订高价“合作协议”,寇某每次删稿要价20—30万元,远非合理价格,企业负责人证词显示,签订协议系被逼无奈,且企业并不需要寇某的服务。这些证据均表明,寇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利用媒体发布负面信息恐吓企业,实施新闻敲诈,收取的钱款名为合作费,实为保护费、删稿费,其行为已然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 王闲乐 通讯员 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