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地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

鄂托克前旗
关于集中整治流浪犬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镇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切实加强规范养犬管理行为、减少犬只伤人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尔多斯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范围内开展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各类流浪犬,既包括无主犬弃犬,也包括犬主不能圈养和链束的散养犬


二、整治时间


3月13日-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范围内


四、整治方式


(一)科学养犬。广大居民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必须主动对犬只进行相关疫苗接种,严格执行圈(拴)养,外出犬只必须套不超1.5米的牵犬绳,杜绝犬只随处乱跑及伤人事件的发生。


(二)依法收容。流放外出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由相关人员进行捕捉,捕捉到的流浪犬实施集中收容圈养。收容后,犬主提供相关证明后可以现场认领,并按规定圈养。


(三)积极配合。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对阻碍、干扰流浪犬整治工作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置。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联合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派出所对流窜在街头巷尾、公共场所、交通要道的流浪犬进行捕捉,集中收容圈养。


特此通告         
   
鄂托克前旗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局
敖勒召其镇派出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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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鄂托克前旗发布

编辑:李由
校对:郭娜
审核:武文玲
终审:田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