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爆料,华为于近日内部整顿“招聘作弊”行为,多名员工因此受罚。网传华为因“招聘作弊”除名百余人,内部人士证实此事属实
网上曝光的信息显示,华为内部存在外包岗位招聘作弊产业链,由招聘人员通过替考、泄露考题等方式协助应聘者作弊。网友发布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如作弊考生能成功入职,以三年工作年限,每月工资1.5万元为例,协助作弊的招聘人员将每月从入职的作弊考生工资中收取3000元,收取时间为1年。南方都市报记者通过网传信息获悉,此次涉及的违规外包员工2900余人,正式员工100余人,涉及金额6700万元左右;因此被裁的正式员工50人左右,被裁的外包员工近百人。但网传中的数据金额等信息,未经证实。有华为内部人士向南方都市报记者证实此事属实,事发华为成都存储部门。华为内部发布的相关文件显示,公司要求这些被裁员工退回全部违规获利所得,按规定赔偿公司损失,并记入员工个人诚信档案。南方都市报记者亦就此事向华为求证,华为方面表示不予回应。
招聘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该行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收取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应聘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的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行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该事件中,华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为由,对相关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用人单位依法行使的单方解除权是基于劳动者自身的严重过错,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对于违规情节较轻的员工,华为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这些员工给予降级、降职、降薪等处理。当然,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内部规章制度,与这部分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于不涉及单位过错和双方协商一致,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该事件中,华为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将该部分通过作弊方法违规进入公司的外包人员退回给劳务派遣单位;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这些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样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本次事件为所有大企业敲响了警钟,在追求规模扩张和业绩增长的同时,切不可忽视内部管理和廉洁建设。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防范机制,才能让企业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避免被腐败的毒瘤侵蚀。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 左迎春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