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为期30天!
近日,隆昌市司法局
隆昌市人民法院
隆昌市公安局
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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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2025年度
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隆昌市司法局、隆昌市人民法院、隆昌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
公告期为三十日,从2025年3月10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止。
选任名额
全市2025年度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60名,将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4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12名。
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它要求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选任程序
(一)确定候选人范围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随机抽选由隆昌市司法局会同隆昌市人民法院、隆昌市公安局从本市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隆昌市司法局将会同隆昌市人民法院、隆昌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征求个人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后,隆昌市司法局会同隆昌市人民法院、隆昌市公安局向符合选任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四)确定拟任人选
隆昌市司法局将会同隆昌市人民法院从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中,除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未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外,原则上采取公证抽选的方式,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五)拟任公示
隆昌市司法局将会同隆昌市人民法院、隆昌市公安局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隆昌市人民法院院长将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提请隆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履职宣誓
隆昌市人民法院将会同隆昌市司法局组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仪式。
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
报名地址:隆昌市司法局(隆昌市金鹅街道隆桥路18号)及各镇(街道)司法所
报名咨询电话:隆昌市司法局促进法治股0832-6170018
监督咨询电话:内江市司法局0832-2024705
特此公告。
隆昌市司法局
隆昌市人民法院
隆昌市公安局
2025年3月6日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
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
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
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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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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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隆昌市司法局
编辑:冯 星
责编:许 航
审核:曾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