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枣庄市纪委监委网站,近日,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对外公布。
其中,滕州市张汪镇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陈某某诬告同事案引发基层医疗从业者的普遍关注。
据悉,陈某某曾担任张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2017年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刑。此后,他主观认定是其同事告发导致自己获刑。
为实施报复,陈某某将道听途说的内容加工成举报材料,于2024年6月24日向省纪委监委网络举报平台实名举报该同事。
后经滕州市纪委监委核查,举报内容严重失实,陈某某涉嫌诬告陷害,遂按规定将该线索移交至滕州市公安局。
2025年1月,滕州市公安局给予陈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除了该案外,枣庄市纪委监委还公布了另一起医疗领域的诬告案件。
该案中,市中区西王庄镇卫生院副院长邓某因多年未被提拔重用,遂对院领导陈某心生不满,编造不实举报材料,2024年10月,让其父母将材料邮寄至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
经市中区纪委监委核查,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且给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邓某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2025年1月,市中区纪委给予邓某党内警告处分。
枣庄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涉事人员出于挟私报复心理,肆意编造虚假材料进行诬告,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纪委监委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
*“医学界”力求所发表内容专业、可靠,但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做出承诺;请相关各方在采用或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时另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