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朝阳招聘公益岗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双塔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结合双塔区实际,决定公开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岗位信息:社区劳动就业岗位。主要包括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工作时长按劳动法及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用工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岗位补贴:岗位补贴为158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招聘条件
具备朝阳市辖区内户籍,同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并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劳动力;
10.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二)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登记失业期间无法实现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2次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
1.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
3.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
4.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5.符合条件的孤儿。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能够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胜任岗位职责。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朝阳市辖区内户籍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首先到户籍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认定,认定成功后持以下材料到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友谊大街四段-33B)公益岗管理股(411室)现场报名,报名期限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21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原件);
4.《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相关政策人员申请认定表》(原件);
5.近期一英寸免冠照1张。
(二)录用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面试时间以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0421-3990512;
公益性岗位报名:0421-3990581。
     双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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