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防范药品非法倒卖回流,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规定,锡林郭勒盟将分步实现“依码结算”“无码不付”,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流通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追溯码的意义
药品耗材追溯码是药品耗材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涵盖药品耗材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通过追溯码,可实现药品耗材从生产到流通、使用,再到医保结算的全流程可追溯和监控。
二、具体目标
(一)定点零售药店4月1日起、一级定点医疗机构5月1日起、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6月1日起,分步实现“依码结算”“无码不付”,定点医药机构未扫码销售药品所产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各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要加快推进药品耗材追溯码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实现药品耗材从生产到医保结算,全过程“来有影、去有踪”,杜绝违规操作的空间。
(二)对未按相关要求接入智能监管事前提醒,未完成医保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进销存一库化等信息化改造应用的医药机构,锡盟医保局将根据《锡林郭勒盟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版)》《锡林郭勒盟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版)》作出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再次出现违规违约情况的,将暂停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全盟各定点医药机构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药品追溯码采集上传工作一定要做到“无码不采、无码不扫”,全量采集,全量上传。
(三)确保所有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全面、准确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四)在采购、结算、监管等环节全场景应用追溯码,做到“无码不付、无码不结、无码不采”。
特此公告
锡林郭勒盟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9日
一盒药品的追溯码
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
若重复出现多次
就存在假药、回流药
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广大群众使用该功能
扫一扫药品追溯码
查一查药品销售信息
一同参与到药品安全管理中来
共同维护用药安全
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首先,请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APP,点击首页“我的”,注册或登录账号即可进行下一步查询。
登录后,即可在首页中部左侧,看见“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标签,点击进入,就能查询药品销售信息。
查询的结果将分为三种情况↓↓↓
情况一:未查询到该产品销售信息
界面如提示“未查询到该产品销售信息”,则说明该药品销售机构未按要求将追溯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患者可以要求该药品销售机构出示药品来源单据,以确保药品安全和来源渠道合法。
情况二:查询到1次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
界面如提示“查询到1次药品/耗材销售信息”并显示该追溯码对应的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数据更新时间等信息,此情况说明药品来源属于正常合法渠道,患者可以放心使用。
情况三:查询到多次销售信息
界面如提示“查询到多次医保药品/耗材销售信息”并显示出最近几次的销售记录,该情况说明被查询产品涉嫌多次销售,群众可依据此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要求,向销售此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索赔。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用其他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本文的方法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