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措施要来啦

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刚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实施提振消费十条专项行动中有两个新提法,从根源上解决扩大消费的问题:

1、“推动中低收入群体增收减负,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说明我们现在要扩大内需,扩大消费,尤其是要关注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要提高他们的消费,必须先要提高他们的工资收入。不止收入要增长,还要“完善增长机制”,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劳动者收入的增长应该要随着劳动的年限,工作的效率,工作的业绩而循序渐进地稳步逐年增长。

2、“落实和优化休假制度”。这个新提法让我们看到了未来还会逐步增加法定公共假期的可能性。比如,今年有两会代表提出要增加“春假”和“秋假”,意在缓解假期比较集中的供需矛盾,让消费者的假期消费体验感舒适感增强,假期增加了,也是进一步扩大文旅消费的必然举措。

目前要提振消费,从今年的10项专项措施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国家已经从根源入手,既从提高收入开始,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消费需求,又给予广大劳动人民充分的消费场景和时间,优化休假制度,当我们都“有钱有闲”了,提振消费自然就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