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冰 代表
邓莹莹 代表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治理工作,法治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贯彻落实党中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通过司法裁判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助力维护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安宁,激发法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从严惩处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行为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防务事业部数控车工刘彦冰,是一名“90后”技术工人,参加工作后始终坚守在生产一线。
过去一年,刘彦冰多次参加人民法院调研活动,对人民法院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司法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刘彦冰了解到,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惩处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特别是建立安全生产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机制,依托智慧法院系统实现类案智能推送和量刑规范指引,显著提升了司法审判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刘彦冰表示:“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组织企业旁听庭审等创新举措,有效发挥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教育作用,为制造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加强有力的法治屏障。”
追责力度凸显司法对“关键少数”的约束力
“作为一名来自能源企业的人大代表,我认为,安全生产一直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主任邓莹莹说。
邓莹莹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安全生产领域履行司法职责工作成效显著,通过加强危害生产安全案件审判、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推动隐患排查治理等举措,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维护公共安全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在履职过程中,邓莹莹了解到,人民法院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监管漏洞或企业安全管理缺陷,会及时向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制度完善;同时,联合行业协会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些法院还建立了安全生产案件“回头看”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邓莹莹建议:“人民法院要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追责力度,尤其是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安全事故案件。通过这种方式凸显司法对‘关键少数’的约束力,真正做到‘司法审判严惩犯罪,筑牢安全底线’。”
推动“事后惩处”向“事前防控”转型
针对人民法院如何更好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刘彦冰和邓莹莹从不同角度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建议人民法院拓展‘司法+行政’联动机制,针对高危行业建立风险预警信息共享平台,以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刘彦冰表示。
邓莹莹则从科技赋能、事前预防、加强普法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她建议,人民法院要增加智慧法院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场景,开发安全生产司法大数据平台,为政府决策和企业自查提供数据支持;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函制度,针对企业违法苗头提前预警,推动“治未病”;同时,可以通过直播庭审、制作普法短视频等方式,增强公众监督意识,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两位代表均表示,期待人民法院继续强化司法裁判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防控”转型,为高质量发展织密法治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