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
胡昌升任振鹤参加
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孟捷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甘肃代表团3月7日下午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昌升,全国人大代表任振鹤、王赋、王可、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雷思维、王钧、王中明、沈涧、严纯华、王巍、张伟文等参加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机关纪委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胡昌升代表说,完全赞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这次修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导向,明确代表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从制度上、法律上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履职。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明确提出代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对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丰富,对代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等作出规定,有利于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等环节听取更多来自基层、来自人民的声音。体现了鲜明的实践要求,对代表参与法律法规制定修改、依法参加选举、表决任免事项、提出议案建议、开展视察等活动,都提出了更加规范科学的要求,有利于以制度保障代表依法正确开展履职实践。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把坚持问题导向同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统一起来,对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学习培训、工作能力建设等适时作出充实修正,体现了与时俱进的修法精神。我们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结合实际抓好宣传贯彻执行,切实保障和促进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陈世贇
来源:新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