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野股份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年3月7日,

河南德野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职责、工作程序、考核与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续聘。董事会秘书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及良好道德。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并及时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协助董事处理工作、负责股东会与董事会会议组织等13项。公司应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其在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董事会秘书需负责董事会与股东会相关工作及程序。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违反相关规定应依法担责。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等以相关规定为准,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