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集团重整申请获法院受理 债权人需4月7日前申报

观点网讯:3月7日,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重整的基本情况及债权申报的相关通知。

根据公告,浙江省宁波市州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5日裁定受理杉杉集团的重整申请。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指定为管理人。

债权人需在2025年4月7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目前,杉杉集团的财产管理及运营事务由管理人负责,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职责。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