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代表团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

今天(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


信长星代表在发言中说,完全赞成代表法修正草案。此次修改代表法,政治方向把得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了代表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保证了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国家权力机关履职行权的各方面全过程;人民立场站得稳,深刻把握人民、人大代表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关系,突出强调代表要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忠诚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实践经验用得好,将实践证明切实可行、确有必要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健全了代表履职的制度机制,强化了代表履职的保障监督;依宪立法守得牢,遵循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做好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配合,维护了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


许昆林代表在发言中说,代表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聚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这条主线,突出对代表履职政治要求、健全代表履职制度机制、强化代表履职保障监督,对于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充分地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我完全赞成。


代表们在审议中表示,与时俱进修改代表法,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人大代表履职制度机制,帮助代表更好履职,对于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要全面贯彻实施好修改后的代表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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