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公告:公司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次调整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回购股份2,843.3523万股,占总股本的3.30%。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京新药业公告:公司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3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次调整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回购股份2,843.3523万股,占总股本的3.30%。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