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7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太和水提问:24年6月至25年2月太和水完成“设立子公司微瑆→微瑆控股中科→中科原股东迁址更名后大幅减注册金”,时间紧凑6个月内完成。 贵司如何看待系列操作? 是否资产转移、财务虚假掩护变相套现违规操作?(例:某咖啡公司通过子公司虚增交易. 某药业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转移数亿. 某传媒网通过“子公司投资-减资-资金回流”转移资产数亿元 且贵司从未披露微瑆与中科的投资 是否违规违法资产转移?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信息以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为准,如定期报告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