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某指令徐某某等人以自己名义或者通过他人注册成立100余家公司,将他人发送的“多看阅读神器”等移动端小说APP软件与上述注册的公司绑定并进行网络域名备案登记,并与“穿某甲”等网络推广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为上述APP承接流量广告营利。盈利方式系以注册的公司通过“穿某甲”等网络推广平台承接广告,并将广告植入上述APP,当用户使用APP观看小说或漫画时,通过观看植入广告,产生流量,并以流量费用的形式转账至上述公司。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与被告人徐某某、田某某等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情节、认罪态度等,判处各被告人三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某网络推广经营公司收到闵行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后及时回复,并针对其工作流程机制、平台管理等进行了积极整改,构建了完善的合作方准入规则及审核制度。合作过程中,建设并畅通多种投诉渠道。一旦发现变现应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平台会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对合作方违规账户封停,并根据违规情况对合作方违规账户采取限制新账户、扣罚变现收益分成、关停账户或终止合作等处理措施。
同时,完成对涉案主体的全面排查工作,并对涉案主体的账号予以封停、停止相关合作。深入开展审核规则及流程的优化选代工作。一方面,通过组织内部员工培训、强化工作考核、开展专题训练;另一方面,缩短审核反馈周期,提升排查效率,全方位提升平台的治理水平。
闵行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知产团队)法官助理王禕勇表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推动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作为网络推广平台,不仅应维护创作者的权益,更重要的是担负着促进网络生态发展的责任,共同为构建一个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社会,为新时代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