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从化流溪河等国有渔业水域
常年禁止捕捞作业的告知书
各位市民群众:
为更好地养护我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和《广州市从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从化区流溪河流域资源保护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局对从化流溪河等国有渔业水域进行保护,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5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二、禁渔区
禁渔范围为全区国有渔业水域。
三、禁止类型
全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常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禁渔要求
1、从化流溪河流域划定为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不得擅自进行捕捞活动,尤其是每年3至6月时段一经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2、请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不得使用电、毒、炸、网等方法进行捕捞,一经发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同时,发现上述违法捕捞行为主动劝阻并积极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20-87976899。
特此告知,望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并互相监督。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5日
via: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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