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57号
2025年3月6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王宏超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军为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局长。
免去:
王向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宏超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局长。
特此公告。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58号
2025年3月6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
张海龙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张小芸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军权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杨红娟为县人民法院汤峪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张海龙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军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红娟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59号
2025年3月6日蓝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
徐铁为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现予公告。
蓝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国才同志
辞去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5年3月6日
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罗国才同志辞去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
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金沉雁同志
辞去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5年3月6日
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金沉雁同志辞去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波同志
任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决定
(2025年3月6日
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李波同志为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波同志
代理勉县人民政府县长的决定
(2025年3月6日
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李波同志代理勉县人民政府县长。
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3月6日
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侯宝安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范立宇、马明元、李贤、刘敏、陈峥妍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红、易咏虹、夏建虎、纪勇、田浩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
晏华、王亮、张召、宋少林、沙玉艳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
杨普林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文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清、李东波、张茹、曾斌文、白青林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飚、郭继春、任亚丽、周坪、张迎锐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金沉雁同志的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惠志刚同志的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免去:
焦相瑾同志的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马小童同志为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5年3月5日黄陵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张胜利的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李峰涛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来源:勉县人大 蓝田人大 黄陵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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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高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