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丹东老年离异妇女的诈骗案!判了!
“我和他前几天才认识的,他说有急事儿要用钱,我就相信了,谁知拿给他钱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我的电话也被他拉黑了,这才知道被骗了。”近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审结了一起针对老年离异妇女的诈骗案件。受害人王某与自称“由某”的男子在跳舞时结识,熟络之后,“由某”称其是某国企的在职员工,单身离异,子女不在身边,生活圈子较为简单,收入丰厚且花销不大。随后,“由某”便以交友为名对王某嘘寒问暖,并带王某游山玩水,还承诺为其购买金镯子、金项链等贵重礼物。这一番殷勤操作,博得了王某的信任。相处几天后,一天早上,“由某”突然给王某打电话,称朋友遭遇车祸在医院抢救,身上没带现金,银行也没有上班,向王某借钱应急。王某对此深信不疑,在自家楼下将5700元现金交给“由某”,“由某”将其中5500元拿走,保证次日就归还。谁知,这一走再无“由某”的消息。当王某打电话索要借款时,发现电话早已被拉黑,至此,王某才幡然醒悟,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警方查明,“由某”系犯罪嫌疑人张某虚构的身份,张某本是无业人员,且因诈骗多次受过刑事处罚,出狱之后没有经济来源,他选择“重操旧业”。行骗之前,张某通常会筛选目标,将标锁定防备心较低的离异单身女性。随后,借机靠近受害人增进感情,编造虚假人设,精心策划骗局,诈骗得手后迅速拉黑受害人注销电话卡。截至案发,张某利用相同手段作案多起。在本案侦查阶段,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锁定证据,查扣涉案款物,并对可能存在的其他事实继续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受理后快速审查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责令张某退赔受害者全部损失。
通讯员 | 贾世民 记者 | 侯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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