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问答 | 为何强调科教界“帽子”治理?

王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厚积薄发。
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是激励人才干事创业、激发其创新活力的重要基础。但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人才评价中“唯论文”“数项目”“比奖项”“摆帽子”等不良现象较为突出,人才评价机制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问题,与新时代新征程发展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帽子”治理,就是要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目的,进一步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的改革措施落实落细,更好地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人才职业发展、调动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在新征程上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推进“帽子”治理,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科学设置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人才特点,分类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的人才评价标准,让各类人才各美其美。
第二,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打破单一评价格局,建立以第三方进行同行评价为基础的多元化评价机制,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加强国际同行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价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科学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不同方式开展评价。对能够瞄准学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创造性开展研究工作的人才,为其发展建立“绿色通道”,采用一些超常规评价手段,助力人才快速发展。
第三,完善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评价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制度。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突出品德、能力、质量和实效,加大各类科技、教育、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支持力度,相关政策对青年人才予以倾斜,鼓励设立青年专项基金,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探索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举荐制度。
第四,发挥用人单位人才评价的主导作用。支持用人单位结合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进行人才评价,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文化机构、大型企业、国家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人才智力密集单位自主开展评价聘用(任)工作。在岗位管理上,根据人才队伍发展需要,用好用足国家岗位管理政策,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在绩效管理上,建立能上能下的考核机制,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把考核结果与晋升晋级结合起来,实现人员“能上能下”。建立与岗位类型、业绩贡献直接挂钩,物质与精神并重的人才激励机制。对开展自主评价的单位,人才管理部门不再进行资格审批,通过完善信用机制、第三方评估、检查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编审:唐华 蒋新宇 张艳玲
【责任编辑:申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