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违法变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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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中兴路与宝昌路路口的早高峰时段,静安交警处理了一起因三轮车违法变道引发的交通事故。面对当事人推诿、围观者质疑的复杂局面,静安交警李喆仁与杨一凡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治实践,最终,三轮车主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现场,人力三轮车驾驶人刘某坚称“只是正常直行”,而机动车驾驶员张某则指证其“突然左转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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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双方各执一词,民警李喆仁仔细查看路面痕迹,发现此处道路并未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他当即援引《道路交通安全法》指出:“未划分车道的道路,非机动车应在右侧1.5米内通行。您的行驶轨迹已明显侵入机动车道。”


当刘某改口辩解“前车太慢才借道”时,李喆仁结合街面公共视频与张某行车记录仪画面,还原了刘某连续变道的危险动作。“无论是转弯还是借道,侵入机动车道且未确保安全就是违法!”原本强词夺理的刘某哑口无言。一旁刘某的朋友却提出“机动车有保险就该担全责”的要求。民警杨一凡驳斥:“若让无责方背锅,既违背公平原则,又助长投机心理。”他更从人性化角度劝导:“张女士保费上涨的损失谁来补偿?将心比心,守法者不该为犯错者买单。”


这番掷地有声的回应引发围观群众共鸣。有市民感叹:“交警不仅讲法条,更把道理说到人心坎里。”


最终,静安交警依法认定刘某全责,刘某赔偿了张某车辆维修费,并对其违法变道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事故处理完毕之际,李喆仁并未简单开具罚单了事,而是结合案例向围观群众普法:“城市道路资源有限,更需要‘车守其道、人守其规’。


李喆仁与杨一凡对此表示:认真对待每一起事故处置,兼顾好“情、理、法”,不放过每一次释法说理的机会,城市的交通秩序才能得到保障,让法治精神更好地走入千家万户。


记者:张琦
编辑:徐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