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全身性感染,是我国法定传染病中发病率位居第 3 位的疾病,其临床表现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组织损伤。在妊娠期感染梅毒或梅毒患者妊娠被称为妊娠期梅毒,它可以通过胎盘母婴垂直感染胎儿,导致多种不良后果,包括死胎、流产、早产、低出生体重、新生儿死亡和先天梅毒等。目前梅毒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 [1]。
一、
梅毒的传播途径 [2]
梅毒的传播途径有性接触、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其中性传播是梅毒病因来源的主要传播途径。
在妊娠任何时期都可能发生梅毒的母婴传播,需要注意的是,梅毒不经过母乳传播,仅当母体乳房有梅毒皮损时母乳喂养才可能引起母婴传播。父方的梅毒螺旋体不能随精子或精液直接传播给胎儿。
二、
梅毒的病程和病期 [1,3]
根据病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即一期、二期、二期复发、三期。
梅毒根据病期可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
三、
妊娠期梅毒怎么治疗 [4-6]
梅毒治疗常用的药物有以下几种:
青霉素类是妊娠期梅毒治疗的首选药物;四环素类药物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且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不推荐妊娠期妇女使用;由于我国梅毒螺旋体对大环内酯类药物普遍耐药,因此必须在确保无耐药的情况下才使用红霉素治疗妊娠期梅毒。
01
早期梅毒
治疗方案: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 1 次,连续 3 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d,肌内注射,连续 10~15d。
对青霉素过敏:头孢曲松 0.5 g~1 g,每日 1 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连续 10~14d;红霉素,一次 500 mg 口服,一日 4 次,连续 14d。
02
晚期梅毒及二期复方梅毒
治疗方案: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分为两侧臀部肌内注射, 每周 1 次, 连续 3 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d,肌内注射, 连续 20d 为 1 个疗程, 也可考虑给第 2 个疗程, 疗程间停药 2 周。
对青霉素过敏:红霉素,一次 500 mg 口服,一日 4 次,连续 30d。
03
神经梅毒
水剂青霉素 300 万~400 万 U,静脉滴注,每 4 小时 1 次,连续 10~14d,之后继续应用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肌内注射,每周 1 次,连续 3 周 (共 720 万 U);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240 万 U,肌内注射,1 次 1 天,加丙磺舒 500 mg,口服,4 次/d,两药合用,连续 10~14d。
需要注意的是,梅毒治疗后可发生吉海反应,常发生于首剂抗梅毒药物治疗后数小时,并在 24 h 内消退。吉-海反应为梅毒治疗后梅毒螺旋体被杀死后释放出大量异种蛋白和内毒素,导致机体产生强烈变态反应,反应似流感样,包括发热、畏寒、全身不适、头痛、肌肉及骨骼疼痛、恶心、心悸等。为减轻吉海反应,可在治疗前 1 天口服强的松。
作者:Melody
文图来源:根据参考文献整理
策划:so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