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谈“远洋捕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社科界别的小组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原委员卢希谈到“远洋捕捞”时指出,“远洋捕捞”是多种因素共同催生的产物,解决该问题不是改革罚没收入制度这么简单。

卢希指出,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所有的罚没款上缴国库,但是上缴中央国库还是地方国库,并未作出具体规定。“现在我们初步统计显示归属地方的占了近90%,地方根据财政支出的形式,又将这些罚没款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办案机关当办案经费。”卢希分析,这便造成了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出现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现象。卢希说,从数据看,财政压力越大的地区,罚没收入增长就越快,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财政对罚没收入的依赖性就更高。

“一旦权力运行背离了法治轨道,所造成的后果不只是对民营经济的严重伤害,更是对整个营商环境的破坏,对投资安全感的摧毁,对法治信仰的冲击,这种情况已经引起了中央高度的重视。”卢希表示。

有人认为解决趋利性执法问题,对罚没收入进行制度性改革,统一上缴中央财政即可。“不是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卢希说,抓营商环境建设,归根到底还是要考虑权力配置、使用和监督的规律,确保公权力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对政府的权力进行法律约束,消除体制机制弊端,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才能真正实现对市场主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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