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优化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

中国质量报讯 (记者 丁莹)近日,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发布关于优化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4项措施。

通知要求,认证机构应提升食品农产品领域高质量认证项目研发能力,加强市场需求调研与可行性分析,加强认证技术创新,以全面满足食品农产品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需要;进一步严把食品农产品认证规则质量关,对自行制定认证规则的合规性、科学性、适用性及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备案的食品农产品领域认证规则开展自查,对不符合备案管理要求的应主动注销备案。

通知明确,认证机构应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确保认证人员素质与食品农产品行业发展相匹配;加强自身品牌建设,积极打造专业背景深、社会知名度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和机构品牌;开展差异化经营,以质取胜,避免同质化、“内卷式”竞争;通过品牌建设提升食品农产品认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形成“盲选”“优选”的市场机制,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提振消费信心。

通知提出,认证机构应结合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产业发展需求、自身优势领域,围绕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解决产业急需、惠及企业和消费者、填补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空白等目标,加强与国际相关产业或标准技术组织的合作;主动设计、开发和实施有影响力的国际化食品农产品认证合作项目,让企业真正享受到贸易便利带来的实惠。通知鼓励认证机构加强与食品农产品领域相关跨国链主企业或采购商的沟通与合作,推动采信相关认证结果;鼓励开拓国际化业务,助推中国企业“走出去”。

通知强调,认证机构是认证结果的第一责任人。认证机构应针对食品农产品领域特点加强风险管理,充分识别认证活动中的潜在风险;强化对认证结果的有效跟踪调查,建立健全获证组织有关食品农产品质量信息及舆情信息的跟踪收集、处置和责任追溯机制;完善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