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解读丨时隔二十年,政府工作报告重提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要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是自2005年后,时隔20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再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维护农民利益,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

对比两份相隔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尽管针对农产品价格方面的要求相似,但在提法上其实有所差别。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努力保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这部分内容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对当年工作部署的第一个章节,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举措之一。当年,我国刚刚经历2003年粮食产量下滑,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最低收购价政策刚刚施行一年。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着力抓好 “三农”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其中在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方面,提到要“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记者注意到这也与不久前刚刚对外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内容一致。

再提推动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时,我国年度粮食产量已经迈上1.4万亿斤的门槛,实现了21连丰。此时,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仍然重要。不久前,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一号文件时指出,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是要稳定市场供需,防止谷贱伤农、肉贱伤农,维护好农民利益,也是中央一号文件在提振农产品价格、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方面的实际举措。

警惕过度干预,合理调节才能“顺水推舟”

那么,如何理解“合理”二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提下,怎样才是“合理”价格?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蔡海龙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市场机制形成的价格本应就是“合理价格”,而当前语境下的“农产品价格的合理水平”,更多指向的是我国对于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的特定政策目标。所谓合理的价格,即需要在消费者买得起、生产者得到一定利益刺激的两种需求间,达到满足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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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蔡海龙。受访者供图

近十年间,我国人口增速放缓,粮食供应的增长速度远超人口增长速度,粮食安全基础进一步巩固的同时,粮价在市场价格机制作用下也势必会受到影响。

蔡海龙指出,就过去一年的全球市场来看,农产品价格呈现下行趋势,我国物价整体水平相对偏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本质上是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维护农民利益,增强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能力。

在具体举措方面,蔡海龙认为,除了连续21年在稻谷主产区执行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之外,也应注重产销的衔接,在农产品流通端,把握节奏与力度,同时政府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市场主体,让农业生产者对未来有明确的判断。

他强调,农产品的价格不可过度以政策去干预、替代市场,否则也会造成市场的扭曲。“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政策通过市场来实现效果。顺水推舟,通过市场机制来合理调节,这样才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新京报记者 田杰雄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