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动画电影市场风起云涌,《哪吒之魔童闹海》(以下简称《哪吒2》)宛如横空出世的黑马,以破竹之势突出重围。这部“成都造”动画不仅展现了中国故事的独特魅力,更折射出数字文创产业的澎湃活力。在“哪吒热”席卷全球的当下,如何为更多原创IP破土而出提供沃土?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正国在两会期间接受专访,从法律与产业双视角建言献策。
“数字文创产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但我们更应关注的是,怎样营造更优质的环境和条件,来助力数字文创企业发展壮大,推动数字文创产业行稳致远。”李正国透露,春节假期结束后,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组织集体观看了《哪吒2》这部影片。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律从业者,他在观影的过程中,不仅沉浸于影片的精彩内容,更深入思考了其背后的深层意义。
那么,在如今这个数字化的时代,我们究竟该如何精心培育创新的土壤,让数字文创企业在萌芽阶段就能毫无顾虑地大胆创新、放心创造呢?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他人作品,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侵权。不过,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若使用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一般不被认定为侵权。”李正国解释道。随着社交平台日益成为公众分享生活的重要渠道,随手拍摄电影画面并分享到朋友圈、抖音等平台的现象屡见不鲜。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倘若以营利为目的制作“枪版”资源,或者传播影片的实质性内容,从而导致市场替代的情况发生,那么极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当侵权行为发生时,法律无疑是维护权利方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权益主体必须具备强烈的法律意识,在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关键环节,要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工作;制作方在接受投资合作时,要仔细审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尤其是关于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重要内容。在涉及署名权、发行权等方面,更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最后,李正国希望各权利主体能够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为推动数字文创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图片 杨升涛 陈秋妤 胥瑞可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王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