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5日讯 鱼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3月4日发布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鱼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下列电子监控设备。自3月4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将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
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
电子警察安装位置:
湖陵三路与悯农路路口
湖陵四路与悯农路路口
湖陵五路与悯农路路口
湖陵六路与三贤路路口
湖陵六路与济水路路口
湖陵六路与鱼新一路路口
S318梁庄路口
S318前蒋路口
G237杈王路口
G237清张线路口
卡口设备安装位置:
湖陵三路与悯农路路口
湖陵四路与悯农路路口
湖陵五路与悯农路路口
湖陵六路与三贤路路口
湖陵六路与济水路路口
湖陵六路与鱼新一路路口
S318梁庄路口
S318前蒋路口
G237杈王路口
G237清张线路口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