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为3730万元

2025年3月3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关于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付息安排公告。发行人名称为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债券简称“23广州高新MTN002”,债项代码“102380459.IB”,发行金额10亿,起息日2023-03-10,发行期限3+2年,债项余额10亿,最新评级情况(如有)AAA,偿还类别利息支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73%,利息兑付日2025-03-10,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3730万元。宽限期约定(如有)无。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如有)无,信用增进安排(如有)无,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指定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