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到4日白天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
4日晚到5日白天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
5日晚到6日白天森林火险气象等级4级。
经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气象、林草、应急联合会商研判,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如下。
预警等级:红色预警
预警范围:全县19个乡镇(街道)
预警期限:3月4日
(一)县级响应措施
1.县森防指指挥长。县党政主要领导轮流在县带班值守。
2.县森防指值班副指挥长。值班期间每日通过视频调度、电话调度等方式了解掌握预警乡镇(街道)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安排部署防灭火工作。
3.联乡县领导。由联乡责任县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至少有1名联乡县领导到联系乡镇(街道)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深入重点林区巡防,核查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在岗履职和值班值守情况,检查巡山护林人员带装巡护情况,检查卡点24小时值守和运行情况,检查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队伍集中或靠前驻防、带装巡护等情况。
4.县森防指办。关注红色预警区域火险变化和卫星林火监测热点,及时组织核查和反馈情况。将预警信息传递至各乡镇(街道),同步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县领导、联乡县领导,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至村组干部、巡山护林员以及林区施工企业等。每天抽查调度各级责任主体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提醒分管县领导、联乡县领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按要求履职。
5.县森防指实地下沉专班。下沉包保乡镇(街道)村(社区)协助开展巡山护林、卡点值守、宣传教育等工作。
6.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单位职责职能分工开展工作,严格要求落实值班值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处置有关准备。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气象局、国网会东供电公司、中国移动会东分公司、中国电信会东分公司等单位(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7.县林草局。停止野外用火审批,林牧区生产经营企业、施工工地应当一律停止野外动火施工作业(含中央、省、州、县属企业的施工工地)。重大项目、民生保障等工程确需在野外动火作业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并采取打围、隔离等方式封闭施工。
8.县经信科技局。气象部门发布大风预警后,指导有关电力企业视情况对林区内和林区边缘的高压输变电线路实施拉闸断电避险。
9.县气象局。县气象局要加强与州气象局会商沟通,加密重点林牧区大风监测,做好火险气象等级和极端天气短临预报预警,落实应急气象观测设备的协调和装车准备,在适宜天气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10.县融媒体中心。在相关新闻媒体播报红色预警信号和防火警示信息。
11.县综合应急队伍。按照县森防指统一安排,到重点林区靠前驻防。每天9时至12时在重点林区开展“以练促防备战”,12时至17时带装巡护或开展洒水减患等工作。各类队伍清点检修机具器材装备,备足应急救援物资,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应当出库上车,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12.县联乡包村部门(企业)。严格按照2025年3月1日县森防指办《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包保下沉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下沉。原则上,每日12时至19时必须到所包保村(社区)开展森防知识宣讲和巡检工作。
13.国网供电公司。国网会东供电公司及电力线路各产权单位应当根据气象部门大风预警,对预警范围内输配电线路加密巡护监测频次。如出现7级及以上大风,对穿越林牧区35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线路采取拉闸断电措施。
(二)乡级响应措施
1.检查卡点运行、巡山护林员带装巡护、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队“以练促防备战”、隐患排查整改和可燃物清理、防火通道畅通、水池水罐蓄水等情况。统筹督促分管干部、包村干部、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队伍履职尽责。原则上,12时至19时必须下沉到村开展工作。
2.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随机检查辖区卡点运行、巡山护林员带装巡护、综合应急队“以练促防备战”、隐患排查整改和可燃物清理、防火通道畅通、水池水罐蓄水、林牧区施工企业规范施工等情况。督促“两点一哨”值守人员、巡山护林员、包村干部履职尽责。原则上,12时至19时必须下沉到重点林区、山头地块、群众家中开展工作。
3.乡镇(街道)包村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到包保村24小时蹲点值守、靠前办公。检查卡点运行、巡山护林员带装巡护、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队“以练促防备战”、隐患排查整改和可燃物清理、防火通道畅通、水池水罐蓄水、林牧区施工企业规范施工等情况。督促“两点一哨”值守人员、巡山护林员履职尽责。
4.乡镇(街道)综合应急队伍。开展前置驻防,队员9时至12时开展训练、演练和装备检修保养,12时至19时备战巡防,与辅警组队巡逻,时刻做好火情处置准备。各类扑灭火机具、装备、物资出库上车,进入应战状态。
5.林牧区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十个一”刚性要求,严格执行作业审批、用火管理、现场监督、信息报告、应急准备等相关规定。
6.重点人群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重点人群的管理措施。
(三)村级响应措施
1.村组干部。强化村级值班值守,深入重点林区、卡点检查巡山护林人员带装巡护和卡点值班值守情况,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整改。9时至19时必须下沉到重点林区、山头地块、群众家中开展相关工作。适时进行夜间巡防。
2.一村一辅警。9时至12时在卡点执勤,12时至19时与镇镇综合应急队组队巡逻。
3.巡山护林员。携带背负式水箱带装巡护,加大巡护频度和密度,确保管住巡护区域的人员、火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卡点、瞭望哨值守人员。全员上岗实行24小时值守,加大检查力度,对进出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和收缴火源,瞭望哨对覆盖区域进行全天候监测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十户联保”组长。通过入户、拨打电话、编发短信、微信等形式,督促提醒各联保户抽烟不能出户、火源不能出屋,严禁违规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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