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对9家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违约行为作出协议处理决定。
2.其中,天津滨海洁美爱牙仕口腔门诊部被追回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责令限期整改。
3.另外,天津和平津萃智慧医院被中止相关责任人医保服务资格3个月,责令限期整改。
4.同时,天津蓟州区中医医院被追回医保基金并收取违约金,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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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滨海洁美爱牙仕口腔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滨海洁美爱牙仕口腔门诊部存在串换项目收费、未按照规定保管医疗文书资料造成无法核实费用真实情况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31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二、天津滨海金水畔安信口腔门诊部存在高靠收费、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动态编码维护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高新分中心处告字【2024】32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三、天津和平津萃智慧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11号):中止相关责任人医保服务资格3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四、天津和平有鲤中医门诊部存在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和平分中心处告字【2024】12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责令限期整改。
五、天津市北辰区普康药店存在药品账实不符、未按本协议约定落实代取药管理措施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4】30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六、天津北辰永济医院存在病历记录不规范、重复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北辰分中心处告字【2024】31号):中止机构医保协议1个月,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七、天津市蓟州区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高靠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蓟州分中心处告字【2024】3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八、天津瑞澄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双水道分公司存在药品账实不符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54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河西紫荆花代谢病医院存在未落实常态化监管要求,设备内视听资料本地存储时间少于1个月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河西分中心处告字【2024】55号):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