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 国道109线增设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关于国道109线增设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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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湟源县公安局决定在国道109线增设并启用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法取证点位
(一)连续区间测速
1.国道109线1990Km+500m至1994Km+400m,全长3.9Km,双向抓拍,限速60Km/h。
2.国道109线1994Km+400m至1998Km+650m,全长4.25Km,双向抓拍,限速60Km/h。
3.国道109线1998Km+650m至2002Km+200m,全长3.55Km,双向抓拍,限速60Km/h。
(二)单点测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抓拍
1.单点测速:国道109线1990Km+500m、1994Km+400m、 1998Km+650m、2002Km+200m双向限速60Km/h。
2.其它交通违法行为: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及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子设备抓拍方式进行处罚。
二、执法取证设备测试、启用时间 
(一)执法取证设备测试时间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4日
(二)执法取证设备启用时间
2025年3月1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湟源县公安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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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湟源县公安局

监制:刘幸海
责编:马靖
编辑:冯丽晨、赵洪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