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灵活就业的朋友们注意啦
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了
灵活就业人员
缴纳社保/公积金的详细攻略
缴费基数、缴费流程、缴费入口等
小编都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
赶快收藏起来吧~
接下来小编将从
社保缴纳和公积金缴纳
两个模块为大家介绍哦
⬇⬇⬇
征期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下同)社会保险费征期为自然月,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最后一日16时前完成申报缴费。
如遇特殊情况,缴费时间以对外发布的通知为准。请缴费人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缴费时间,避免逾期缴纳影响权益。
缴费基数
当前,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50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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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没有变化,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办理业务,所有渠道的缴费功能均拆分为人社险种专用和医保险种专用,缴费人需分别进入对应功能缴费。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5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跨年补缴。
如缴费人在不同的行政区办理人社、医保登记业务的,无法通过银行柜面缴费。
👉线下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乡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社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一厅联办”税务窗口、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缴费,或在前台直接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现金支付的方式缴费。
👉线上缴费
已在社保、医保分中心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按险种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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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缴纳流程
👉电子税务局APP缴纳
➤支持业务
支持本月缴费及本年度预缴、本年度补缴、特殊缴费;可调整缴费基数
➤缴费入口
➤缴费流程(*办理业务时定位需选择天津)
① 进入电子税务局APP首页→“点击进入社保费”→“灵活正缴当月以后”。
图源:电子税务局(下同)
② 进入“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当年当月及以后)”→选择办理对象为“本人”或“他人”,输入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后点击下一步。
③ 页面跳转到【参保信息选择】页面,系统展示缴费人的参保信息,分别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基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法一次全部勾选完成缴费,需分两次缴款),点击“缴费基数”可以设置指定生效年月的缴费基数额度。点击“下一步”。
图源:天津税务(下同)
④ 页面跳转到【缴费信息提交】页面,页面自动带出对应的待缴费数据。可按月选择待缴费数据,点击【提交】按钮跳转到【选择支付方式】页面,选择自己需要使用的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根据支付操作提示完成支付。
由于篇幅原因,如果还想了解微信与支付宝的缴费流程可以点击下方蓝字查看。
也可以或关注【天津本地宝】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即可获取详细的缴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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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灵活就业人员
社保缴纳的相关内容啦
现在来跟小编
了解一下公积金缴纳吧
可缴存人群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未纳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职职工范围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就业。
月缴存额上/下限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和下限之间自主选择月缴存额
月缴存额上限=本市同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x24%
月缴存额下限=本市同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x1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调整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当前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320元,最高不得超过27525元。
即,当前灵活就业公积金缴纳存额上/下限为
上限:27525×24%=6606元
下限:2320×10%=232元
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提取及贷款
👉提取
符合租房、购房、偿还贷款本息等提取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
在天津市购买住房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收入核定其还贷能力
注:具体提取、贷款政策参照在职职工提取、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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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只需三步:
缴存账户设立
缴存代扣银行卡签约
按约定进行自动托收缴存或自主缴存
👉网上办理渠道
官网个人网厅、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办理条件
1、办理人员应为《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
包括:未纳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在职职工范围,年满法定就业年龄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管理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2、办理人员证件类型应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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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口
👉办理步骤
以手机APP为例:
1.登录“天津公积金”手机APP,点击“业务大厅”,下滑找到【灵活缴存】板块,在板块中选择“缴存账户设立”
图源:天津公积金APP
2.进入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写,并输入手机号码通过短信验证码认证
3.点击“下一步”进入“确认缴存信息”界面,托收缴存方式默认为“自动缴存”和“自主缴存”两种。
您可选择每月5-20日中任意一日作为托收日期,并根据自身实际收入情况在当年政策规定的月缴存额上下限区间自行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为232元至6606元)
如果您没有进行过电子公积金签约,需同步开通电子公积金签约渠道,以便后续线上办理各项业务。上述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并阅读并确认缴存协议,点击“同意”
4.随后进行人脸验证,同步办理电子公积金签约的,还需阅读并同意电子公积金签约协议。
5.业务办理成功后,您可按提示选择“办理缴存代扣卡签约”,也可选择“暂不办理”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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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已开立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账户状态正常;
签约银行为中心合作银行且已在该行开立银行卡;
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以手机APP为例:
1.登录“天津公积金”手机APP,点击“业务大厅”,下滑找到【灵活缴存】板块,在板块中选择缴存代扣银行卡签约”。
图源:天津公积金APP
2.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
3.录入代扣银行卡信息,输入银行预留手机号及验证码,点击“提交办理签约”
4.确认灵活就业缴存代扣卡签约回执信息点击“下一步”
5.返回业务办理结果。此银行卡将作为您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的默认缴存代扣卡。
6.您可在“我的协议”中查看下载《灵活就业缴存代扣卡签约(解约)协议》和《灵活就业缴存代扣卡签约(解约)回执》。
温馨提示:
目前承办该业务的合作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天津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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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动托缴/自主缴存
自动托缴——
自动托收缴存是指托收日期当日按照约定的月缴存额从银行缴存代扣卡中足额扣划当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资金。
自主缴存——
自主缴存是指灵活就业人员在当月自主办理缴存。
👉办理条件
已开立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状态正常且已设置公积金账户密码。
已进行缴存代扣银行卡签约。
已进行电子公积金签约。
👉办理步骤
以手机APP为例:
1.登录“天津公积金”手机APP,点击“业务大厅”,下滑找到【灵活缴存】板块,在板块中选择“当月自主缴存”
图源:天津公积金APP
2.进入后,确认缴存信息,输入签约手机验证码和公积金账户密码,点击“提交办理”返回业务办理结果
温馨提示:
您可以通过“我的账户一个人查询单”查询缴存记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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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灵活就业人员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流程啦
考虑大家可能还会有些疑问
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问题
并为大家解答
看看有没有你遇到的问题吧
👉之前缴纳过职工公积金,现在缴纳灵活就业公积金以前缴纳的年限还算吗?
算的,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在职职工的,或本市在职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和缴存时间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合并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漏缴住房公积金有影响吗?
如果发生漏缴不用补缴,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以后月份继续缴存,但会重新计算连续缴存时间。
👉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退出?
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停缴6个月以上(含6个月),如本人及配偶在天津市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最近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退出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灵活就业人员在天津市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且近6个月在天津市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天津市购买自有住房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信用审核及贷款偿还等参照在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天津公积金APP等渠道的贷款计算器试算可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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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本地宝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