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免通知

关于贾光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酒政任字〔20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酒泉市委员会酒任字〔2025〕5号、1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
贾光喜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张宏军同志任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酒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成明同志任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
何生粼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莉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民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万平同志任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马克福同志任市民政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郑荣同志任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张兴军同志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站长(主任),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曹斌义同志任市林果服务中心主任;
马艳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芾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超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鹏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姬莉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民政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慧敏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柴静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万海宏、范志俊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昱峰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晓阳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保健局局长职务;
魏彦霞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公利民同志任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杜旭泽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安文祯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芳同志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团督学(试用期一年);
鲁海同志任酒泉农垦技工学校(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农垦河西分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春华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琳同志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站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玉玮同志任市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东洋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免去:
张常荣同志的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职务;
李翠萍同志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于光明同志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陶英江同志的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职务;
邹志平同志的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翟文艺同志的市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边世凯同志的市林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巴依哈孜同志的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洪忠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柴艳梅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高明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魏铭辰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胡振军同志的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代启锋同志的市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胡岁才同志的酒泉农垦技工学校(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农垦河西分校)副校长职务;
吴海霞同志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站长(副主任)职务;
杨晓宏同志的市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职务,退休。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关于魏铭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酒政任字〔20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驻酒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酒泉市委员会酒任字〔2025〕3号文件精神,魏铭辰等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市政府决定:

魏铭辰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孙建英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国军同志任市地震局副局长;
朵成斌同志任市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樊永强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马亚明同志任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齐天荣同志任市农村合作经济事务中心(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
张文福、王向红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副院长。
魏铭辰、孙建英、杨国军、朵成斌、樊永强、马亚明、齐天荣、张文福、王向红九名同志任现职时间从二〇二四年一月算起。

酒泉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王晓娇  审核:王双成

终审:李爱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