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2月28日,《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申献文、市文旅局副局长张德峰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磊主持发布会。
申献文介绍,《商洛市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经2024年10月25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制定《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商洛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商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促进文旅融合和中国康养之都建设的具体体现。《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从总则、保护与传承、传播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针对民歌保护传承发展在机制、人才、经费、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规定了健全工作机制、编制专项规划、开展资源普查、政府扶持支持、教育普及培训、人才招聘培养、专项资金保障、传承人资助、区域协作机制、融合创新发展等一系列具体的制度和措施,并明确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增强《条例》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将密切关注《条例》的贯彻实施,持续推动相关制度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张德峰表示,市文旅局将全面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强力推动陕南民歌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开展陕南民歌资源普查,建立陕南民歌数据库,为后续保护传承和守正创新提供详实的资料基础。加强陕南民歌人才培养,壮大陕南民歌人才队伍。继续办好“把商洛唱给你听”“秦岭的回声”等有影响力的活动,不断扩大陕南民歌交流传播影响力。深入挖掘商洛陕南民歌音乐元素,建立民歌创作奖励机制,激发民间音乐人创作动力,丰富民歌作品,推动陕南民歌创新发展。探索陕南民歌与旅游业、文化演艺融合发展路径,延伸陕南民歌文化产业链,拓宽陕南民歌发展载体,提升商洛文化影响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商洛与汉中、安康三市协同立法,是全国首次以保护区域性民歌为主题开展协同立法。《条例》的出台,为陕南民歌的资源保护、活态传承、创新发展注入法治力量。《条例》的施行,标志着商洛从“山歌自发生长”向“系统性文化工程”的转变,为秦岭生态保护区文化传承提供法治化样本,让秦岭深处的天籁之音在法治轨道上焕发新生机。

       辑:刘逸飞       责任编辑:宋乔飞

       核:杨   森              发:张力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