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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罗大美遇害案最新进展:嫌疑人翻供,还称“转账200万是赠予”


极目新闻记者 李迎


网红罗大美遭绑架遇害一案,于2月28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8日中午,午间休庭,罗大美妹妹小尚透露,目前已完成对犯罪嫌疑人余某生的询问,在庭上,余某生基本推翻所有口供。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罗大美(男,本名尚某锋)1993年出生于河南许昌,生前是艺校出身的反串演员,在短视频平台做直播带货,有上百万粉丝。


2023年7月5日,余某生通过杨某将罗大美约到南阳市区的出租房中。绑住罗大美后,余某生和同居女子沙某某一同将其藏在南召县一处亲戚闲置的民房中,并通过暴力手段逼迫罗大美转账200多万元。


7月7日凌晨,在向罗大美索要200余万元后,余某生与罗大美独处期间,将一塑料编织袋套在罗大美头部至胸部,用一长袖衣服勒住脖颈,将其杀害。然后余某生将罗大美尸体运至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山上自家的红薯窖边,又用随身携带的短刀对尸体脖颈进行了割、刺后,将尸体推入红薯窖进行掩埋。


28日中午休庭时,小尚对极目新闻记者称,法官在对余某生进行询问时,另两名嫌疑人杨某和沙某某被带离法庭。截至中午休庭时,对余某生的询问基本结束,在询问中,余某生几乎推翻了此前的全部口供


图片图:罗大美家人和律师在法院外 记者李迎摄


在庭上,余某生否认了和嫌疑人沙某某的关系。另外,此前供述的勒颈等细节余某生也不承认,称其对罗大美进行的勒颈等动作是“假设”的。在杀人埋尸方面,余某生否认了其对罗大美尸体进行割、刺,辩称是“想划开麻袋再看一眼”,因为觉得自己和罗大美是相识多年的好友,“想再看最后一眼”。


关于逼迫罗大美转账200多万元的行为,余某生辩称,罗大美向其转账的行为出于“自愿”,是自愿赠予,“他说他不想要,被害人一再要求给他,他才勉为其难接受。”


另外,在罗大美死亡原因上,余某生辩称罗大美的死亡是意外,并非其主观,同时否认了其抢劫的罗大美随身携带财物的价值,“他说那些财物都是假冒的仿制品,没有价值。”


小尚称,余某生“一直在狡辩,浪费时间”,法庭中间曾被迫休庭10分钟后继续开庭。


家中贫困,母亲患病生活不能自理


27日,杀害罗大美的凶手余某生家邻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余某生家父母务农,母亲患病不能自理。余家有两个儿子,都在外打工,没有固定工作

余某生家住在南阳市南召县南河店镇一片安置房社区里。27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现场发现,余家院门紧锁,余某生的父母不在家中。

据余某生家邻居介绍,余某生父母有两个儿子,余某生是老大,家中弟弟也在外打工,兄弟二人无正式固定的工作。余某生父母二人务农,早年住在村中,以种地为生,七八年前搬进安置房,两家因此成了邻居。余家经济条件不好,余某生的母亲因患脑血栓,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平时坐在轮椅上,鼻子上插着管子,邻居常见到余某生的父亲推着老伴的样子。在邻居眼中,两名老人性格老实善良:“人很好,也挺可怜的。”

图片
余某生家所在的社区(极目新闻记者李迎 摄)

对于余某生,邻居印象并不深刻,他不经常回家,搬来七八年的时间他只见过余某生三次,甚至不知道他的大名。出事后,邻居没有听过老两口提起儿子,他也没有问过。

据公诉书,在杀害罗大美之前,余某生曾因抢劫罪多次入狱。2001年6月1日,余某生因犯抢劫罪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10年后,他再次因犯抢劫罪,于2011年5月23日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3000元。2024年5月17日,因抢劫杀害罗大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余某生提起公诉。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李迎)
编辑:黄琳
审核:谢礼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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