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河南驻马店19岁女孩在遭受侵犯后逃跑时落水,嫌疑人阻止其上岸导致其溺亡。该案一审判决嫌疑人陈某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面对这一判决,女孩家属不服,向当地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此后驻马店市检察院提交了刑事抗诉书,认为该判决量刑过轻,应判处被告人陈某死刑立即执行。2月28日下午,案件二审将在平舆县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那么二审有可能会迎来改判吗?现代快报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
据悉,受害女孩和嫌疑人陈某都是河南人驻马店市平舆县人,事发时女孩就读于当地一所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7月25日22时许,陈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遇到独自一人在路边看手机的女孩。陈某上前搭讪并以带其兜风为由将其诱骗上车,欲实施强奸但未能成功。后在逃避陈某追逐过程中,女孩不慎掉入水塘,陈某折断水塘边树上的树枝,多次敲打女孩的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其溺水身亡。
2025年1月15日,驻马店中院以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小雨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2月19日,他们收到了驻马店市检察院的刑事抗诉书。
驻马店检察院认为,该判决量刑过轻,应判处被告人陈某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陈某先后两次强奸被害人未遂,进而为灭口用树棍多次敲打被害人致其溺水身亡。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大,行为性质极其恶劣,直接危害和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且被害人无任何过错,事后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那么,二审有可能改判吗?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以来,法院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在办案质量上要求更加严格,在适用死刑上更加审慎,在审判程序上更加公正。本案的基本事实清楚,关键在于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一审判决认为,鉴于陈某到案后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判决陈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
蓝天彬律师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换而言之,检察院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提出抗诉。检察院认为,陈某犯罪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大,行为性质极其恶劣,直接危害和社会危害极其严重,且被害人无任何过错,事后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案件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切实把好每一起案件的事实证据关、法律政策关和审判程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蓝天彬律师说,本案二审是否要改判,要全面审查、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