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石嘴山市拘留所在所内
成功化解一起法院移送的债务纠纷
双方当事人成功签订还款协议
此次债务纠纷源于邱某与石某之间的经济往来,石某因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被邱某起诉至平罗县人民法院。在法院判决后,石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被依法拘留。
进入拘留所后,石某情绪非常低落,对还款一事态度消极,称自身经济困难,无力偿还。管教民警邢敏锁在了解情况后,依据“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的理念,按照“矛盾不出拘留所,服务稳定不缺位”原则,主动联系法院执行人员,对石某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一方面,民警从法律角度向石某详细阐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倾听石某的实际困难,设身处地为其着想,引导石某树立正确的还款态度。同时,民警积极联系邱某,促使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还款协议。石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还款,邱某也对石某的态度转变表示理解,同意给予一定的还款期限。
此次债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石嘴山市拘留所贯彻“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将矛盾化解在拘留所,不仅减轻了法院执行工作压力,更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力量。
监制丨 王彦平
审核丨 杨 丹
编辑丨 院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