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额砍半的秘诀:如何证明“无主观恶意”?

赔偿金额砍半的秘诀:如何证明“无主观恶意”?

 

商标、著作权侵权诉讼中,原告常以“恶意侵权”主张高额赔偿,但若能证明无主观恶意,赔偿金额可直降50%甚至归零。本文提炼四大核心举证策略,助您破解“恶意推定”陷阱。  

 

策略一:用“交易链条”切割主观过错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销售者能证明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证据  

1. 完整采购合同:明确约定供应商保证知识产权无瑕疵条款;  

2. 付款凭证+发票:需与合同签约方、收货方信息一致;  

3. 供应商资质文件:包括商标授权书、版权证明。即使授权过期,仍可证明审查义务履行。  

 

案例

某书店销售侵权书籍被索赔50万元,因提交出版社供销合同及转账记录,法院认定其无主观恶意,仅判停止销售,赔偿金额为0元。  

 

策略二:用“尽职调查”证明审慎义务

法院判断主观恶意时,重点关注被告是否履行合理注意义务。  

 

举证清单  

1.商标检索报告:证明销售前已通过中国商标网核查供应商商标权属;  

2.版权登记查询记录:如美术作品使用前在版权局官网查证登记信息;  

3.行业合规培训记录:员工接受知识产权法律培训的签到表、课件。  

 

案例

某电商商家使用网络下载图片被诉侵权,但因提交使用前通过“版权家”平台查重记录,法院认定其尽到注意义务,判决赔偿金额降低70%。  

 

策略三:用“主动补救”逆转恶意推定

收到侵权警告后,及时下架+积极沟通可大幅降低恶意认定风险。  

 

操作指南  

1. 24小时内下架商品:保留平台操作截图及时间戳;  

2. 书面致函权利人:说明商品来源,要求其提供权属证明;  

3. 主动提交销售数据:证明侵权商品销量占比低,低于总销售额5%更有利。  

 

案例

某服装厂在收到律师函后3日内下架涉案商品,并主动提交近三年财务报表证明涉案商品仅占营收0.3%,最终法院按“无恶意”判赔2000元(原索赔50万元)。  

 

总结  

1. 事前预防:采购环节增设知识产权合规审查岗位,留存供应商担保文件;  

2. 事中管控:定期筛查在售商品权属状态,使用存证平台固化审查过程;  

3. 事后补救:涉诉后立即委托律师出具《善意使用分析报告》,针对性提交证据。  

 

记住:法律惩罚的是“明知故犯”,而非“无心之失”。善用上述策略,让您从“恶意侵权”指控中全身而退。